《一个灯光设计师应该具备的基本思维》

发布时间:2025-06-27

作者: 曹传双

 

 

灯光设计的本质,是帮助人们更好地看见和体验世界

灯光设计的服务对象目标指向是人,是应该以人为本的。

灯光设计的核心工作就是设计人的感受;是基于光,和人眼的视觉感知,在一个建筑空间环境的基础之上,用灯光设计去创造一种环境氛围,让它满足用户的心理预期和符合它的视觉信息解读模式,创造出一种合适的或者超预期的主观印象。

灯光设计,可以分成“为观看的灯光设计”和“为体验的灯光设计”。 

两者的不同,在于一个是作为视看对象,是置身其外的观看;一个是作为体验场所,是融入其中的体验。很常见的,比如:建筑亮化和山体景观灯光设计,就是为了观看的;室内大多数空间的灯光设计,都是人要置身其中体验的。

观看和体验,就像旅行和生活。我们去别人的城市旅行,走马观花,说是体验,其实就是路过和“观看”别人的生活,不需要考虑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真正每天在过的自己的生活,才是深刻的喜怒哀乐悲恐惊的“体验”,如鱼饮水冷暖自知。

所以这两种设计的做法,有很大的不同,要考虑的因素很不一样。最好的结果,当然是做出来既好看又好用的设计。就像一个美女,既有颜值和身材,还有思想和才华,那真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但不管是为了观看的设计,还是为了体验的设计,首先都应该是为人做设计,为人的生活做设计。

所以,作为一个灯光设计师,你拿到一个项目,开始设计的时候,首先需要考虑的是人和空间,也就是什么样的人,在什么样的空间,做哪些活动,分别需要什么样的光。

 

 

一个空间的灯光,首先需要考虑的不是光,更不是灯,而是天地境门窗等建筑构件,家具软装和日用物品,最重要的,是人,以及人和物、物和物、人与人之间的空间。

 

 

场景,就是人在空间里不同时间的活动,是业主生活方式的切片。

 

 

场景的设计分为两个层面来考虑,一个是光场营造,一个是光景设计。 光场营造从空间的层面,基于空间的布局和体块关系、动线、功能用途、形式、造型、结构、颜色、材质、肌理、场所精神等来思考灯光。

 

 

光景设计从人的层面,基于不同的人、不同的心性偏好、不同的活动需要的感受、人在空间中的不同位置/视角/视野所看到的视觉景象等来思考灯光。

 

 

我们见识过非常多的例子。

就是拿过客户的图纸来,不管三七二十一,对着平面图就开始布灯,上无主灯,四件套。

这种在客户家的天花板上打麻将的“五组灯”设计,是非常违背灯光设计本质的做法,也必然给客户带来非常不舒适的居住体验。

所以过去几年的无主灯设计,出现了非常多的问题。

这是我在网上看到的随便抓的一个视频,好像是来做一个做中介租房子的博主,感受一下他口中很哇塞的无主灯设计:

 

 

漂亮吗?哇塞吗?再感受一下? 还有这样的,在朋友圈看到的案例,初看震惊,再看,我竟无言以对,无语凝噎。

 

 

几乎把能犯的错误全部犯了一遍:表面亮度过高的磁吸泛光和线条灯的直接眩光带来的视觉不舒适的感受,亮面瓷砖还来推波助澜增加一些bulingbuling的间接眩光点,整个空间非常躁,且很丑。

一个本应该明亮舒适温馨的家,硬生生被搞成了比想要营造热闹氛围的商场还要更喧闹和刺激的感觉。真是刺激!在这样的家里,人怎么可能舒适,怎么可能安静得下来呢?脾气怎么可能不暴躁呢?怎么可能和家人有一个温馨和睦的相处呢?

这些都是反例,就是没想清楚灯光是用来干什么的。

在考虑清楚人和空间之后 —— 也就是考虑清楚用户需求和空间条件之后 —— 我们再来思考用什么样的光,用什么样的手法来做。

 

 

在对空间和人的需求有了足够的理解之后,我们开始构思在这个空间里应该有的光的元素和灯的形式。

这个阶段,我们需要考虑的就是各种各样的光的位置(高中低位)、形态(点线面体)、发光方式(发光/照明/投影)、出光方式(直接/间接)、定位、方向、技法、视觉作业、视觉感受、照度、亮度、眩光、色温、显色性、频闪等专业问题了。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亮度、眩光、色温、频闪这一类的参数,都是和空间中人的感受(我们设计的目的)相关的参数,不是一个单灯参数,设计的时候是要在人和空间层面去做思考的。

最后,我们才来落实灯具选型和其它的技术参数。

 

 

我们说无主灯设计不是设计,是卖灯。就是因为它把事情做反了!落点在了无主灯四件套这些灯具的应用和销售上,而不是落点在了用户的生活方式上,不是建立在用户需求和空间的条件之上的为人在空间中的活动做的设计。

总结一下:

作为一个灯光设计师,你的工作是为人的生活 —— 具体可以落实到场景 —— 做设计,设计视觉功能、设计情绪感受、设计身心健康。 

作为一个灯光设计师,你做方案设计时需要具备这样的基本思维:首先考虑人和空间,其次考虑要什么光,用什么手法,最后考虑灯具技术选型和落地。